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新闻速递
高级搜索
常熟:四举措促乡镇巡察“全覆盖”
来源:常熟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9

去年以来,常熟市针对镇、街道巡察体量大、领域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等现状,通过抓工作举措、人员调配、质效提升、成果转化等四项举措,着力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实现乡镇巡察“全覆盖”。

细化工作方案,“抓”工作举措。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制定巡察镇、街道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巡察组任务授权和分工,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巡察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各巡察组针对任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时间安排和组内人员分工,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关工作预案。同时各巡察组每周制定工作写实和计划,针对具体工作形成针对性方案,做到工作开展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

加强队伍建设,“抓”人员调配。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巡察机构组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专职巡察干部配备到位,并从各镇、板块及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临时抽调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组建4个巡察组,各巡察组尽量做到新老搭配、各种专业力量兼备,并严格执行巡察回避规定。注重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对巡察工作操作规程,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辅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突出工作重点,“抓”质效提升。巡察过程中,将领导班子成员及身处资产管理、财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干部人事等领域作为关注的焦点。注重方式方法,通过个别访谈、受理信访、账目查阅、外围调查等手段,必要时请市纪委有关职能室予以协助配合,着力挖掘农村基层干部在挥霍浪费、侵占挪用资金、虚报冒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全面查找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共性突出问题。

加强问题处置,“抓”成果转化。严格按照巡察信访件处置办法、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巡察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的实施办法等,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合理分类,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移交。巡察期间,及时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向市纪委移交,第一时间进行立案查处,形成了有力震慑。巡察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督促做好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