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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构建新“1+N”制度体系 让派驻监督形神兼备
来源:常熟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3

2017年以来,常熟市纪委以该市派驻纪检组工作暂行规定为纲领,经过广泛调研,着力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努力构建新的“1+N”制度体系,确保派驻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建立三张清单,理清职责权限。制订出台《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派驻纪检组监督权限清单》、《驻在部门、派驻纪检组工作任务清单》等三张清单,明确各纪检组工作职责权限,理清与驻在部门工作和业务关系,推动各纪检组进一步明晰职责、找准定位、准确履责。

制订三个规范,支撑监督履职。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制订出台《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工作规则,为各派驻机构准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制度规范。

出台三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制订出台《派驻纪检组人员职责及分工》、《派驻纪检组办公会议及组务会制度》、《派驻纪检组文书收发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等3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固化文书收发流程,进一步推进纪检组内部管理规范。

此外,该市纪委还会同第十二派驻纪检组,围绕纪检组工作暂行规定和各单项业务规范,制订出台《第十二派纪检组履职细则》,对监督的对象、内容、方法、措施等作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手册样本,提供其他纪检组参考。该市政府办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形成市级、派驻纪检组、驻在部门三级完整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