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创新探索
高级搜索
市纪委出台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苏州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10-12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9月30日,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对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的原则、内容、具体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范。一是找准定位,明确了派驻纪检组是市纪委的组成部分,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等。二是突出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对被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创新方式,对照六项工作职能,注重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改进监督方式。四是强化监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开展谈话、函询工作,通过多种谈话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工作。五是理顺关系,按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具体明确派驻纪检组列席被监督单位会议等工作职能。